招聘 | 公開選聘2026年度珠海市幹部隊伍儲備人才

2025/11/10

為拓寬幹部隊伍人才來源管道,強化優秀年輕幹部源頭儲備,持續推進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建設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《公務員調任規定》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》《關於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》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》等檔精神,決定公開選聘2026年度珠海市幹部隊伍儲備人才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
  一、選聘職位

  選聘幹部隊伍儲備人才20名,選聘職位詳情請見附件1。


  二、選聘範圍和對象

  選聘對象為應屆(非在職)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。

  博士研究生學歷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應於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之間取得。國(境)外高校畢業生還應在2026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、學位認證函。


       三、選聘條件

  除符合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等規定的基本條件外,報考者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:

  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且無國(境)外永久居留權,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,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,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。

  (二)有志於從事黨政機關和經濟、社會管理工作。學習成績優良,作風樸實,愛國敬業,誠實守信,吃苦耐勞,身心健康,有較好的人際溝通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。

  (三)博士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(1994年11月1日以後出生)。

  (四)符合選聘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。

  (五)報考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報考:

  1.受過刑事處罰、在校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、存在學術不端或道德品行問題、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記入誠信檔案的;

  2.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;

  3.被開除公職的;

  4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;

  5.存在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》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回避情形的;

  6.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。


       四更多詳情請查看:https://www.zhuhai.gov.cn/xw/gsgg/content/post_3848585.html?sessionid=18106829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