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以下资讯取自人才发展委员会网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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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合办单位: 人才发展委员会(下称委员会)及澳门基金会(下称澳基会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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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目的: 为让澳门优秀青年能前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(UNESCO)总部、办事处及其直属机构实习,特区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订合作协议,每年资助最多10名符合资格的澳门居民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实习岗位,期望藉此让澳门青年能拓展国际视野,并从工作历练中促进专业成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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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对象: 具备实习岗位所定的专业学位(学士或以上学位)资格;且于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年龄30岁或以下的澳门永久性居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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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实习期: 按实习岗位要求而定,最长12个月(按UNESCO录用通知为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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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实习岗位/地点: 详见实习岗位一览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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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实习形式: 以无偿方式在指派机构进行工作实习,有关实习的工作指导及训练方式等由实习单位安排;而实习人员与实习单位并无雇佣关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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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申请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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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甄选及确认: 委员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及公布候选名单;其后交UNESCO进行甄选及录取决定。有关决定经澳基会确认后于委员会网站公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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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公布日期: 候选名单-2018年5月 录取名单-2018年7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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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资助及费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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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实习人员的义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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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日程安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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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查询资料:人才发展委员会秘书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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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人才发展委员会保留对计划章程的修改及解释的权利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