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以下內容轉發自高等教育局官網
【 活動詳情】:“你”想前途 - 2020澳門大專學生實習計劃
| 主辦機構 |
高等教育局 |
| 承辦機構 |
澳門中華總商會青年委員會及澳門中華青年工商聯會 |
| 支持機構 |
南光(集團)有限公司、全國博士後創新(江門)示範中心新會分中心 |
| 目的 |
透過組織澳門大專學生於不同機構及企業進行實習,提供機會予學生認識不同專業範疇的實際就業情況,將所學與實務相結合,累積社會經驗,拓展人際網絡,從而規劃自身的發展路向,並為將來投身社會作好準備。 |
| 對象 |
持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,於2019/2020學年在本澳或本澳以外地區高校,修讀二年級或以上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,以及研究生課程之學生。 |
| 實習日期 |
第一期:7月6日至31日(4週) 第二期:8月3日至28日(4週) |
| 實習地點 |
本地或內地(廣東省及江蘇省) |
| 實習專業 |
工商管理、市場營銷、會計、財務、經濟、行政、人力資源、管理、公共關係、新聞傳播、設計、工程(電子、機電、土木、建築、結構、環境)、法律、旅遊、酒店管理、會展、計算機科學、教育及醫護等 實習工作一覽表 |
| 實習形式 |
- 以無償方式在本澳或內地機構或企業進行工作實習,有關實習的工作指導及訓練方式等由實習單位安排;而實習生與實習單位並無僱傭關係。
- 實習企業會為實習生提供專人指導,以帶教方式進行實習。
- 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雙方均須在實習前簽署實習協議。
- 參加學生需全程參與該會安排的所有活動,包括實習及交流訪問等活動(如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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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名額 |
170(每期約85人) |
| 報名方式 |
由即日起至5月29日[第一期實習(7月)報名期至5月23日]於本網頁進行網上報名,並同時上載以下文件:
- 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(須包括正反兩面)
- 有效的學生證副本(須包括正反兩面)
- 個人履歷
備註:每個上載之檔案必須不大於1MB |
| 甄選方式 |
- 履歷分析(綜合表現優異者進入面試階段)
- 面試(透過網上免費視像軟件進行)
具體錄取實習的職位,由甄選委員會按上述評審結果及參考學生所填報的志願,擇優錄取。 |
| 面試日試 |
第一期: 6月8日至12日; 第二期: 7月6日至10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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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取名單公佈
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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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期: 6月23日; 第二期: 7月21日。 (獲錄取學生將以電郵通知) |
| 日程安排 |
| 事項 |
日期 |
| 實習日期 |
第一期:7月6日至31日 第二期:8月3日至28日 |
| 實習跟進會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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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期 7月11日(六) |
第二期 8月8日(六) |
| 第一場 |
11:00-12:30 |
11:00-12:30 |
| 第二場 |
14:00-15:30 |
14:00-15:30 |
| 第三場 |
16:00-17:30 |
16:00-17:30 |
| 第四場 |
18:00-19:30 |
18:00-19:30 |
備註:時間如有更改將另行通知 |
| 總結會議及結業禮* |
第一期:8月4日 第二期:9月1日 註:具體時間有待落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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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義務 |
- 所有獲錄取的學生必須按上述日程出席實習跟進會議以及總結會議。
- 實習生在實習期完結後5個工作天內,須向本局提交一份不少於800字的實習心得(中英文均可)。
- 缺勤超過5個工作天、或沒有履行第1或2點的任一義務,將不獲發實習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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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備註 |
- 前往內地實習的學生將獲提供一次性$2,000.00澳門元至$6,000.00澳門元(視乎實習地點而定)津貼,學生需自行安排往返當地的交通、購買保險及住宿安排。
- 學生完成實習及檢評工作後,可獲發實習證書。
- 活動有可能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情況而延期或取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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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查詢資料 |
電郵:studentblog@dses.gov.mo 電話:(853)28345403 傳真:(853)28322340 |